来源:区委(区政府)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3-05-05
各街道办事处,区直各单位,区法院、检察院,区属各企业:
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档案工作,督促各单位做好文件材料的年度归档和科学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区档案局决定在区内开展2023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及档案工作情况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2023年6月1日至7月31日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按照《盐田区档案工作年度检查情况表》(附件2),对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、基础业务、开发利用、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检查。重点对文书、专业、声像、实物等档案的收集完整程度、分类划期、整理质量、条目著录、数字化扫描、档案保存等情况进行检查。
(二)根据各单位制定的档案分类方案,对照方案中的归档范围、分类排序、保管期限划分等要求,对各单位应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情况进行检查。机构职能有调整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,认真修订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,并报区档案局审批。
(三)按照《盐田区档案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著录规则》《盐田区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规范》要求,检查各单位档案条目著录质量,数字化扫描的图像质量、图像处理、图像存储等情况(注:页面中有红头、印章等的档案,应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)。
(四)按照《全宗卷规范》及2022年档案业务培训要求,检查全宗卷整理情况。
(五)为切实加强涉密档案管理,确保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《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》及有关规定,区档案局将严格检查涉密档案整理情况:
1.是否严格执行中介公司聘用管理有关规定。各单位应提前对标有密级且未经解密的涉密档案予以筛除,并由本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整理。不得将涉密档案交由服务公司整理、数字化。
2.涉密档案实体整理是否规范。涉密档案必须单独装盒,不得与非涉密档案混装,且应在档案盒脊背最上方注明“涉密”二字。文件标注有“内部”以及“工作秘密”等字样的,视为密件进行整理。涉密档案必须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妥善保管。
3.涉密档案信息化处理是否符合管理要求。涉密档案须由指定工作人员在独立的涉密电脑内进行登记著录,涉密档案密级等信息著录必须准确,著录时不得擅自定密,未经鉴定小组鉴定擅自升密或降密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对照《盐田区档案工作年度检查情况表》的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,并认真填写《盐田区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登记表》,存在问题须于6月1日前予以更正。
(二)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登记在《盐田区档案工作年度检查情况表》中,请各单位逐项对照整改,于1个月内整改完毕,并将整改情况报区档案局。
深圳市盐田区档案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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